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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姚坚在鼓楼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推进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8-03-06 16:23:48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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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3月4日)
同志们:
        今天,区综治办、区妇联在这里联合召开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推进会,这是我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新一轮平安创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综治办、妇联等部门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求的又一重要举措。刚才,区妇联主席祁敏同志全面总结回顾了近两年来全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做法和经验, 对下一步创建工作进行了部署,莫愁街道、挹江门街道平安家庭示范户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这充分反映出我区的这一创建活动成果丰富、典型鲜活,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区创建平安家庭领导小组向获得平安家庭示范户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一线的工作人员以及为创建工作做出不懈努力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我区如何进一步做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强调要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平安创建系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有句话:家和万事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平安创建活动中,家庭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家庭平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
        1、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和有效载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的细胞,没有家庭的平安和谐,也就没有社会的平安和谐。只有建立起家庭与社会良性的互动关系,社会和谐才有坚实的根基。充分认识家庭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大力推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2、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夯实和加快平安建设基础的重要保证。在平安建设中,家庭在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发展、协调社会关系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和优势。家庭成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强,懂法守法观念重,全区社会状况和治安环境也就会更好。为此,综治、妇联等有关部门联合推出的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正是立足于源头,围绕子女教育、孝敬老人、夫妻尊重、家庭防范、懂法守法等日常多发性的问题开展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稳定,积“小安”为“大安”,为实现社会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我们要把握好“平安家庭”与“平安建设”的辩证关系,牢固树立没有千万家庭的小平安、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大平安的理念。
        3、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实现人民群众共同意愿的主要途径。家庭是人民群众生活最主要的场所,只有每一个家庭平安稳定,整个社会才可能平安稳定,广大人民群众才可能安居乐业。深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就是从满足人民追求和谐平安的需求出发,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预防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二、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提高“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各部门、各街道一定要立足家庭实际,把握工作要求,从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面向重点人群,针对重点问题,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活动。
       1、广泛宣传发动,在营造“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氛围上下功夫。要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五五”普法规划同步实施,面向家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的法律素质,引导她们合理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同步实施,以家庭、社区为主阵地,积极开展“知荣辱、树新风”、“预防艾滋病” 、“不让毒品进我家”、“零家庭暴力社区”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家庭的社会公德水平和现代文明程度。
        2、开展创建活动,在做好社会治安防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上下功夫。要从家庭和社区入手,探索构建安全防范网络,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重大事故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等工作。要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积极开展家庭平安隐患排查行动,重点做好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家庭及其成员,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经常性家庭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使大量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家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民间纠纷调解员、信息员等工作队伍建设,逐步完善维权服务网络,切实工作水平。
        3、注重搞好结合,在增强工作的有效性、灵活性上下功夫。围绕“五五”普法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与已经开展的各类家庭创建活动相结合,通过已有的载体和阵地,广泛传播法制理念和平安意识;要紧紧抓住民主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发挥家庭在预防犯罪、维护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平安家庭”社区为重点,不断发展活动阵地和队伍,丰富活动内容和载体,充分调动广大家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人人参与、共创平安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工作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和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全区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使创建活动进大局、入主流,并根据平安建设的要求,不断拓宽“平安家庭”创建范围,充实创建内容,提高创建层次和水平。
  2、强化分类指导。要把“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与全区平安建设总体布局紧密结合,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继续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重视培育示范典型,加大“平安家庭”示范户的创评力度,大力宣传各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先进事迹,总结推广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激发广大群众和家庭的参与热情,引导家家户户创平安,实现老老少少享平安的良好格局。
        3、发挥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是“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骨干,要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本部门工作的总体部署,实现部门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综治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平安建设大局一并推进。妇联组织要认真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基本职能,面向广大家庭和妇女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帮助,带领妇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维权与维稳。公安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威胁家庭安全的违法犯罪和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恶性案件的打击力度。司法行政部门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安置帮教的工作力度。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开展“为了明天----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犯罪”活动相结合,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工作。劳动、民政、计生等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帮扶活动,加大对特殊群体关爱和关怀的力度。宣传、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优势,积极营造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区、街、居三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发挥在家庭领域的工作优势,有效整合妇联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家庭工作资源。社区是家庭的集聚地,平安和谐家庭是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基础,在平安社区建设中,要将平安家庭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大力开展各种家庭成员能参与、愿参与的道德实践和文化活动。区综治办和妇联要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联系沟通,分类指导,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共同推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同志们,“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同心协力,齐抓共创,需要广大家庭主动投入、积极参与,集聚众多家庭的小平安实现整个社会的大平安,为实现更高水平小康城区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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